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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小区8岁女童坠井身亡:不以人为本的服务全是徒劳

葛磊 春城暖爸
2024-10-08
近日,陕西西安高新区某小区发生坠井悲剧,8岁女童遇难。父母两年前在小区内购置物业。出事后,父母质疑,小区为什么有井却没有井盖,且井下没有防护网等。

9月23日起,母亲陆续发布多条视频表示,8岁女儿于9月21日失足掉进小区的消防水井中溺亡。她说,水井约七八米深,事发时井边未设置警告标识,仅有“两片薄薄的遮盖”。

母亲还在视频配文中表示,事发后,小区物业不作为,未采取现场打捞等救援措施。

母亲痛哭:“为什么小区里面有个井不盖井盖啊!”

9月24日,父亲程先生表示,女儿在小区楼下玩耍,坠入绿化带草丛中一口深井。程先生说,小区内竟会存在安全隐患,他十分费解。

36岁的程先生是山西运城人,公司和生意重心都在北京。为能给女儿更好的教育,2021年举家落户西安,并购买小区房子,入住已有两年。

程先生说,上午女儿完成功课,下午要去同一小区的同学家参加生日会。由于他和妻子当日要带他们的另一个孩子去补课,便让女儿自己前往同学家。

当晚8时左右,噩耗传来。程先生妻子接到小区一名家长的电话说,女儿掉进小区的一口井里了。数位业主接力帮忙下井救人,多番努力后将孩子抱出井就医。次日凌晨,医生告诉程先生,女童死亡。

9月23日晚在小区内,女童家人和邻居举办了追思会。

在现场,程先生愤怒质问:小区为什么会有这口井?为什么没有井盖,只用几块板子遮盖着?井下为什么没有防护网?井内为什么没有攀爬梯?

程先生说,事发后,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曾找他寻求和解,“我不接受和解,我的唯一要求就是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。”

程先生说,小区既然已经验收,他们已居住两年,当初的验收是怎么做的?怎么能让这样一口井存在?开发商、小区物业及相关部门日常巡查是怎么做的?为什么安全隐患会存在于小区内?业主微信群里,也有业主表示曾在一年前向物业方反映过类似隐患。

悲剧造成无法抚平的创伤,人命丧失。小区物业冷漠失职。服务应以人为本,这是反思。

井盖为何不在?“为什么小区里有井却没有盖?”母亲悲痛质问,业主沉痛质疑。井仅用薄板遮盖,没有警告标识,没有防护网,没有井内攀爬设施。怪异陷阱,吞噬了生命。

物业管理方的基本职责就是保障小区内的设施对人是安全的。物业失职,明显的隐患,竟在两年前的验收中被忽视,业主一年前投诉也未引起重视。如果用心于人的安全,悲剧本不会发生。

女童父母陷入悲痛,更让人愤怒无助的是服务提供方的冷漠——事发后物业未做有效救援。如此严重事故,物业不仅未及时救助,甚至未表现出责任感和同情心。

当下很多服务行业,表面看似按部就班,实质上却没有关注人。物业等服务,核心不是做完作业,而是理解关怀人,将人放在第一位。

几年前,深圳某高层小区内,一位长者突发心脏病倒在电梯间里。小区保安巡逻,注意到监控画面中有人迟迟没走出电梯,立即通知物业,拨打了急救电话。物业人员立即赶到现场,紧急心肺复苏,在救护车到达前一直陪伴。及时和细心,使生命得以挽救。长者的家人感慨:“他们不仅是维护小区秩序的人,更是挽救父亲生命的英雄。服务以人为本的含义是,在细节中关心守护人的安全与生命。

西安女童坠井悲剧中有无数个“如果”:如果井盖到位,如果防护措施齐全,如果物业及时响应……这些“如果”都没能成真。服务不是完成合同条款,而是用心去维护人的安全和尊严。服务提供者,无论是物业还是其他,必须牢记,服务的不是数字、文件、流程,而是人。对人生命的尊重,对人需求的回应,才是本质。

父亲拒绝了物业提出的和解,唯一的诉求是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。这不仅是讨回公道,更是警示社会:再也不能以冷漠和疏忽对待人。

服务的初衷是关心人、保护人。服务不以人为本,无论做了多少,全是徒劳。一起反思,唤醒服务业回归本质:尊重生命,守护人的安全。

延伸阅读:《山东一大学生被冰锥砸亡:管理单位应尽责保障公共安全》,《安岳三姐弟水坑溺亡:再发两篇重申“司空见惯的危险才可怕”》,《一万年救不回你的命:假若坠楼母女能醒活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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